作者:王浩 实习律师 时间:2018-09-26 来源:绍晟律所 点击量:1039
一、借款人是否支付利息
二、利率上限
我国利率上现采用“固定利率模式”,不再采用浮动利率模式。根据《民间借贷规定》第26条规定:“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即:
1、若约定的利率超过36%,则约定无效,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超过部分,则因为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超过部分属于不当得利,债务人可要求返还;
2、若约定24%~36%,则如果债权人请求给付,债务人拒绝支付的话,债权人无权请求强制执行;但若债务人已按该约定支付利息,则属于自然债务,不构成不当得利,债务人不得请求返 还;
3、若约定24%以下,则系法律义务,若债务人不按约定支付利息的话,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支付后不得请求返还。
三、提前偿还借款时利息该如何计算
四、复利
产生复利的条件之一是因为有两个以上的“计息期”,我们称之为“前期”和“后期”。当事人可以约定计算复利,即将前期借款的利息,作为后期借款的本金收取利息,但是按照《民间借贷规定》第28条规定,该约定受两个限制:1、“后期借款本金的认定”,我国法律规定,未超过年利率24%的前期借款的利息可以计入后期借款的本金,超过的不得计入;2、“最后一期本息和的上限”,我国法律规定最后一期本息和不得超过“最初借款本金”按照24%年利率在整个借款期间内所产生利息与本金之和,超过部分无效。
五、逾期利息的利率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约定了逾期利息的,按照约定计算逾期支付期间的利息,但约定的逾期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4%,如果未约定逾期利息,则分为两种情况:1、约定了借款期内的利率,则逾期利率为约定的借款期内的利率,但不得超过年利率24%;2、未约定借款期内的利率的,预期利率为年利率6%。(《民间借贷规定》第29条、《合同法》第207条)
六:逾期利息与违约金、其他费用是否能一并主张
关于这一点,法律也有明确规定,《民间借贷规定》第30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如下
《合同法》
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第207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208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民间借贷规定
第25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款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26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28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29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30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32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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